为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我国从2008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限塑令”。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大型超市之外,海口一些菜市场、小吃摊上,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仍在普遍使用。(9月11日《工人日报》)
“限塑令”实施了四载,为何塑料袋仍然大行其道?笔者认为,从表面上看,应主要归因于法令执行无力,执法部门失职,违规生产厂家活动猖獗,但如果深入思考,却会发现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靠“禁令”去推动环保是否可行,值得商榷。毕竟国情不同,许多发达国家不提倡使用塑料袋,但当地商店提供纸袋,而我国的方法却是通过对塑料袋收费和发动市民自带菜篮子上街来减少其使用量,这种只有老百姓付出代价的环保行动,有多少人会发自内心地支持?
更重要的是,限塑令的颁布其目的是“环保”,而环保是一项长期的、直指人心的行动,需要不断地推动、总结和纠偏,不能以为法令颁布后就从此万事大吉。
因此,从本质上看,如果限塑令最终归于失败,很可能是由于我们仅仅把它看做一条禁令,而不是一项环保动员令。因为,对很多事情来说,“志愿”的力量要远远大于“强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