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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设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

发布时间: 2020-08-25 04:46: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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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着力ldquo;保基本、救大病、控慢病、强基层rd

本报讯 (记者王瑞芳 通讯员王栋明)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着力“保基本、救大病、控慢病、强基层”,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服务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从2016年起,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提高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医疗救助对象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在旗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取消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级、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以盟市为单位设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贫困人群和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再次给予保障。

《方案》要求,今年完成856个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确保所有贫困旗县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加强面向嘎查村开展3年制中专学历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乡村医生专业),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按照“村来村去”原则,重点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嘎查村乡村医生工作。建立医疗卫生人口到贫困地区工作制度,从2016年起,每年保持1000名左右的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生、2000名左右的二级医院医师在贫困地区执业服务至少5天等。

为确保《方案》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了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针对盟市、旗县出台考核办法,工作落实不力将追究相关地区人员责任。


 
(文/小编)

标签阅读: 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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