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科研新知 » 正文

8页病历能写错4页?

发布时间: 2021-08-06 20:27:05      来源:http://来源:解放日报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病历纠纷三种主要形式 ■撕毁病历发生意外后撕毁原始病历,把诊断写为更重的病 ■事后修改手术同意书风险事项在医疗事故后,再添加内容 ■从头造假填上错误的入院时间医嘱时间等,掩盖拖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病历纠纷三种主要形式

    ■撕毁病历 发生意外后撕毁原始病历,把诊断写为更重的病

    ■事后修改 手术同意书风险事项在医疗事故后,再添加内容

    ■从头造假 填上错误的入院时间医嘱时间等,掩盖拖延失职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的真实完整是还原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近年来,销毁、篡改病历事件时有发生,为医患关系蒙上阴影。

病历造假成现象

    3月26日下午,59岁的邱双根因病到广西天等县人民医院打点滴,其间突觉不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让家属感到蹊跷的是,在他们当天赶到医院、拿到死者病历时,发现原本应有8页纸的病历本却只有4页纸。家属因此猜测,邱双根死亡后,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而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在这段时间里对病历“动了手脚”。然而,天等县人民医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病历是主治医生因“写错了”而撕掉重新书写,并且是在邱双根3月上旬到医院就诊时就已经撕掉了。目前,医患双方因为这点争执不下。

    类似的事情并非偶然。前不久,在东莞一家医院,两岁患儿被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并输液治疗。婴儿猝死,医生把原始病历撕毁另写,并把诊断写为“手足口病”。

    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告诉记者,目前病历纠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撕毁病历;二是事后修改造假,如手术同意书风险告知事项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再添加几项内容;三是从一开始就在造假。在他经手的一个案例中,一个产后大出血的病人转到某医院的时间是11点15分,医院拖延至12点多才开始抢救,病历记录的入院时间和“急查血常规”医嘱时间是11点40分,而在检验科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上 “标本收到时间”为12点21分。通常“急查”的化验标本应当立即采集和送检验科,不可能拖延40分钟,因此可以分析出该病历在入院时间上造假。卓小勤认为,毁掉病历或者病历造假是酿成医患矛盾不断升级和频发的一个突出原因。

“做手脚”违法成本低

    病历造假为什么频繁发生?专家认为第一是违法成本低。卓小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行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另加罚款,但整体看实际执行不力。同时,法律规定病人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而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历资料,也就无法判断病历造假。

    二是造假难度低。在医患信息本就不对称的环境下,信息的不公开更是增大了医方造假甚至是销毁病历的空间。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青松说,患者手上的病历本只是病历的一部分,内容较简单,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详细治疗方案、具体治疗过程的记录,都保留在医院手中,这里面就有很大的空间。

    另外,病历造假鉴定难度较高。有些鉴定费用较高,直接导致患方无力鉴定。

    北京协和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医生对病历作出修改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的笔误;其次是医生对患者前期进行了初步诊断,但无法确诊,后期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后会对前期的诊断结果作出相应修改。最后一种情况是,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诊断与最后的综合诊断结果不符。

    卓小勤认为,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确立病历的“档案”性质。既要对病历修改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又要加大对撕毁、造假病历的执法力度。专家认为,医患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一致的。为避免纠纷,应考虑将医疗全过程对患方公开。(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文/小编)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